本報訊 (記者王納 通訊員黃堯)一男子因找工作未果,竟想出砸警車挾持人質引起媒體桃園婚禮佈置的關註,他這一極端行為將面臨法律製裁。近日,由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涉嫌綁架一案,法院判處其綁架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7年。
  去年7月15日,被告人陳某某從北京來到深圳市找工作,因身上沒錢,便找本市羅湖警方求助。羅湖警方將其送至市救助站。陳某某不願通過救助站救助回家鄉,便來到梅林派出所併在派出所睡了一覺。次日9時許,陳某某萌生了通過挾持人質讓媒體報道達到為他找工作的目的,於是在派出所停車場用磚頭砸破警車右後側車窗玻璃。隨後撿起一塊碎玻璃片,衝進派出所戶政室門口,一手勒住正辦理租辦公室戶政事宜的被害人小雨(化名,女,6歲)的脖子,一手拿著碎玻璃片頂住小雨的頸部。陳某某挾持小雨進入戶政室,要求叫媒體記者到場。後陳某某又扔掉玻璃片拿起一圓珠筆繼續在戶政室內挾持小雨,並將小雨頸部劃傷。現場處置民警隨後將小雨成功解救,並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  (原標題:為引關註砸警車挾持女童 男子綁架罪成立獲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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