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廣州市工商局、廣州市消委會在中山京站美食三路英雄廣場設立主會場,舉辦以“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為主題的2014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施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宣傳咨詢活動。併在海珠、荔灣、天河、白雲等設立了12個分會場。據不完全統計,參與3·15活動的市民5.7萬多人次,接受咨詢近500人次。
  12315投訴中心投訴部部長王月介紹,廣州市消委會現場受理投訴案件52宗,具體是通訊類投訴15宗,房地產類投訴5宗,還有保九份民宿險、銀行、有線電視、超市類等投訴32宗。
  26萬元進口電視機竟是舊貨回覆新竹買屋:已進入司法環節無法調解
  活動現場,杜女士前來投訴,她稱自己在2010年1月份在天河區時代廣場4樓訂購了一臺丹麥原裝進口的50寸等離子電視機,含稅價26.2197萬元。同年9月30日電視機送到家中,但沒有合格證、保修卡等單據,甚至沒有提供發票,商家稱日後補上。2011年4月,電視機出現不能調頻、音準出錯竹北房屋、出現雪花、無法正常開關機等情況,商家從2011年6月到2012年10月底先後維修三次都未能解決問題。兩年間,杜女士找到經銷商、售後,都無法退貨退款。
  杜女士稱,她去年3.15咨詢會就前來維權,當時消委會工作人員進行調解,要求商家退換貨,但商家拒不執行,“消委會建議我們上法庭解決問題”。2013年11月,杜女士到天河區人民法院訴訟。杜女士稱,2014年1月開庭審理中,被告商家面對法汽車借款官的問題一概不回答,也未提供任何證據,法庭責令要求五日內提供證據,“但是到現在了都沒有消息,法庭也沒有審判結果。”杜女士稱,她已經從店內工作人員處證實商家賣給她的電視機是已經使用了四五年的陳列品。
  對此,投訴部部長王月表示,杜女士反映的情況已經進入司法環節,工商局和消委會已無法參與調解。
  房屋存消防等質量問題
  回覆:如存在監管不力可走行政訴訟途徑
  一女士稱,她2013年8月在北京路名盛廣場“金潤鉑宮”購置辦公用房,拿到房產證後發現這處房產沒有竣工備案、消防未通過驗收,甚至涉嫌違法施工。這位女士稱,她還去廣州市建設委員會進行投訴,但建委相關工作人員稱該工程未提交竣工報告,“相當於沒有收工”,無法進行驗收。
  各方投訴無果後,2013年9月,該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2013年11月,越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方“金潤鉑宮”開發商勝訴,“法院說我們已經拿到房產證,已經可以正常使用房屋,說明我們沒有損失,所以判我們敗訴了”。“事實上,消防局來驗收過,房子連基本噴淋系統都沒有,根本不能投入使用。”該女士稱。
  2014年1月,二審開庭,“我們提供了消防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各項文件和證明,但他們一直強調房屋沒有影響到我們的正常使用。”目前她仍在等待二審結果。
  該女士認為,這其中不僅有開發商的責任,相關監管部門也責無旁貸,“我們已經拿到房產證,正常說證明前期的各項驗收和手續都應該是完成的,但我們求證的結果是缺少多項手續,可見政府各個部門已經在‘打架’了,我們只能說是監管不力。”
  投訴部部長王月建議她走行政訴訟途徑,“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就回不了頭了,消委會只能調解不能判決。”該女士稱,如果二審依然判她敗訴,她只能上訴。
  未做防水上品新房變“水簾洞”
  回覆:建議走法律訴訟程序
  現場還有幾位消費者擺放大幅圖片和文字,投訴房屋質量問題。據一名業主介紹,她新購的房屋是包精裝修的,但入住後即發現牆體嚴重空鼓、天花板開裂、廁所嚴重滲水等肉眼可見的質量問題,“簡直就是水簾洞,豆腐渣”。
  範女士介紹,她於2012年1月在位於海珠區的君匯上品樓盤,以每平方米2.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三室一廳的新房。去年11月底搬進新居,然而入住三個月後,新房天花板、牆面裂縫爆灰,廁所滲水、客廳及卧室牆面全部“水淋淋”。最初她以為是天氣原因,後來天晴時滲水也很嚴重。在該棟樓中,有100餘戶業主都遭遇“水簾洞”情況。他們請來第三方鑒定公司,才發現房屋在建造時,廁所、廚房內未做任何防水處理。範女士表示,開發商稱房屋“水淋淋”是因“清潔工違規洗牆”,並將部分問題房屋掉灰滲水牆體重新粉刷,但修複後仍出現滲水情況。隨後,開發商表示,施工單位已經“跑路”。
  “我們投訴到12315,轉到海珠區質監站,相關人員卻一再拒絕前來查看樓盤質量,後來檢查時還帶著開發商,面對問題任由開發商說,根本沒有履行監管職責。”現場消委會工作人員建議走法律訴訟程序。這些業主則表示,購置一套房產讓自己成為“房奴”,最終卻換來這樣的結果,接下來只能繼續投訴、起訴。
  “免費”電視購物騙你沒商量回覆:核實掌握證據後會依法處理
  今年68歲的胡女士是一名糖尿病患者。去年11月份,她到湖北玩,在電視購物頻道看到一款數碼多功能電腦中頻經絡通治療儀。胡女士稱,當時廣告上說前十名打進電話的觀眾可以免費得到一臺價值9800元的治療儀。胡女士打電話過去被告知儀器是免費送的,但是必須買藥才能使用,藥物三個月一療程,每個療程2980元。
  胡女士跟經銷商達成協議,以一療程1500元的價格買了三個月的藥。胡女士收到儀器之後卻發現,包裹裡面沒有任何發票也沒有儀器使用說明書,一同寄來的藥物更是連生產廠商都沒有,僅僅是兩種電極導入貼。
  回到家中,胡女士開始使用治療儀。今年1月,胡女士發現病情沒有好轉,以前做過手術的刀口反而開始流血。對此,廠家表示儀器的一個小部件壞了,需要更換。而經銷商更說,胡女士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沒有註意飲食,導致病情惡化。
  後來經朋友提示,胡女士得知,這類治療儀在廣州芳村有一個批發市場,同類型的治療儀不到1000元,胡女士打電話跟經銷商理論。經銷商承諾給胡女士換治療儀,同時免費贈送一個月的美國新藥,但胡女士必須為新儀器支付300元的費用。胡女士覺得這是新的騙局,於是來到現場投訴。
  食藥監督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找執法人員核實胡女士所說情況的真實性,掌握了證據後會依法處理。
  市民買到假貨投訴無人理
  回覆:工商質檢食藥監均稱管不了
  市民江先生則投訴稱,去年10月14日,他在百濟新特腦科藥房的天貓旗艦店購買了一個療程的“玉竹蘭葛茶”,花費560元。他上網查詢得知裡面添加有絞股藍,這是可用於保健食品的原料,不在QS的發證範圍內,並認為這一產品在冒用許可證。
  去年12月,他向省食藥監局進行舉報,該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將這一舉報轉交廣州市工商局。半個月後,他又收到來自市工商局的回覆,“‘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且沒有標識和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或者專用標識的,由質監部門依法查處”。
  在活動現場,市工商局認為,由於這一茶中添加有屬於保健食品的絞股藍,根據規定應由市質監局查處。市質監局則稱,今年3月份市編辦已公佈大食藥監機構改革的方案,這一查處的職能已劃歸市食藥監局。但是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三緘其口。江先生在現場走遍了市食藥監局、工商局和質監局的攤位,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
  策劃:譚亦芳 撰文:南方日報記者 成希
  實習生 魏婷 袁桂麟 通訊員 胡碧濤 劉煒  (原標題:房屋質量成投訴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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